对于欺诈的认定,通常需满足存在欺诈故意、实施欺诈行为、受欺诈方基于错误认知作出意思表示。本案中,某公司作为专业经营二手奢侈品包的商家,对所售商品的真伪负有审慎核查义务,其明知商品为假冒仍予销售,属具有欺诈故意。狄某意在购买二手正品奢侈品包,因该公司认证直播间主播的虚假宣传及赔偿承诺陷入错误认知,进而作出购买的意思表示,完全符合欺诈的构成要件,因此法院认定公司的行为构成欺诈。依据 民事法律 行为 意思自治原则 ,该公司授权主播作出的“售假即赔偿三倍公价”的承诺,虽赔偿标准高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“价款三倍”,但该承诺是双方在交易中约定的惩罚性赔偿计算方式,体现了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,且不违反法律、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,也不违背公序良俗,因此法院判令该公司按照承诺履行赔偿责任。
二手交易藏套路 弄不明白恐“踩坑”
近年来,二手市场蓬勃发展,有人能在其中幸运“淘到宝”,收获物美价廉的好物;也有人不幸“踩坑”,遭遇货不对板的商品。实际上,二手商品本身的非全新特质、使用损耗程度的不可预判性,加之交易双方存在信息壁垒,极易滋生买卖纠纷。那么,在二手商品买卖中存在哪些套路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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